漕桥初中食品安全责任书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一方社会的稳定。根据《国务院加强加食品等产品安全检查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为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强化食堂工作人员的自律行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均应履行以下责任:
1、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实行双人。严禁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订购食品,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及无QS标志的产品。
2、严把食品验收关。向供货商索要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的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拒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学校食堂和小店。
3、做好购销台账登记。如实记录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索证等内容。
4、向全校师生公示食堂当天食品的品种数量及价格,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5、规范食品的存储。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食品生熟分开。食堂库房整齐清洁,分类存放,防鼠防潮。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柜时间不得多于48小时,严禁食用隔夜饭菜。食堂当天食品必须安规定进行留样。并做好食品留样台账。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平时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时不戴戒指、手躅、耳环等。工作时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分菜员或食堂打菜人员要戴口罩,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
7、对碗、盘、筷、汤勺等餐具以及刀具、菜墩等工具要及时清洗,擦洗干净放入消毒柜中消毒,未经过消毒的餐具、工具不准再次使用。并做好消毒台账。
8、食堂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做到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整洁、桌子干净、地面干净、炊具摆放条理化。垃圾和泔水桶每日要及时清理干净,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坚持消灭鼠害、虫害和苍蝇等。在保证每天清理的基础上,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或二次(夏天可适当增加)的彻底大扫除,保持食堂清洁。
9、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存放间。
10、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文件执行。以上条款如有违反,将按照学校相关制度严肃查处。
11、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分管负责人: 漕桥初级中学
食堂负责人: 负责人:
食品采购员:
食品检验员:
食堂用工:
二零一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