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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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检查评比条例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1-10  浏览次数:

  

1、检查组由班长任组长,团支部书记或中队长、劳动(生活)委员、自行车专管员组成,组员听从组长安排。

2、检查任务:负责检查班容、班貌、教室、包干区、自行车排放、课间、自习课纪律及二次课间的广播体操等检查。

3、评分要求:教室、公共区整洁;清洁工具及自行车排放整齐;课间操齐而有力;学生的精神风貌等。单项每周满分为5分,一次不整洁,扣0.5分。

4、检查方法:初二年级查初一、初三年级;初一年级查初二年级,交互进行,互相促进,取长补短。

5、检查时间:每天早读课前或中午写字课前进行,每天公布,请组长于周末做好交接班工作。一月小结一次,评选流动红旗,记入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

6、平时由校长室、政教处、总务处作随时抽查。